近日,隆回縣人民法院對羅某珍等5人強迫交易案等進行集中宣判。其中,羅某珍等人以強迫交易罪被判處9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相應判處罰金。至此,一個盯上懷邵衡鐵路隆回站建設過程中石料生意的“市霸”團伙覆滅。
2018年4月,隆回縣建通運輸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沙坪建設有限公司承包了隆回火車站的部分原材料運輸工程,沙坪建設公司要求建通運輸公司的運輸車必須有商業(yè)險及道路運輸?shù)南嚓P手續(xù)。被告人羅某珍、羅某燈、羅某爐等人在相關手續(xù)不全的情況下,多次找建通公司負責人提出運輸服務的要求,均被拒絕后,他們商定“不管簽不簽合同,只要攪拌站需要石料了,我們就自行開車運送石料,如果磅單不簽字就把車停在路上,讓別的車子也送不了料,攪拌站沒有原料不能正常生產(chǎn),就會妥協(xié)”。
2018年5月15日,羅某燈裝了一車石料要建通運輸公司的人簽收遭拒絕后,羅某燈將貨車停在地磅上阻止其他車輛過磅,整個過程持續(xù)2個多小時。接下來的2天,羅某燈等3人又故伎重演阻工施壓,5月17日,在接到群眾報案后,隆回縣公安局民警趕到現(xiàn)場將羅某珍等堵路阻工司機當場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