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xiàn)場
圖為觀摩庭審現(xiàn)場的群眾
邵陽新聞網4月4日訊(記者 晏彬彬 通訊員 范朝陽 李青梅 )4月4日上午,邵東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尹某銀等7人以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公開宣判,分別判處7名被告人一年六個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邵東縣火廠坪鎮(zhèn)石馬井村村民委員會委員尹某銀和石馬井村尹氏家族族長尹某中,伙同其他5名團伙成員以競標村路燈安裝工程為名,企圖強攬工程,采取威脅恐嚇手段,要挾被害人趙某讓步,最終敲詐勒索趙某2萬余元,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另查明,尹某銀、尹某中、尹某運等3人糾集團伙成員,組織相關人員滋擾、哄鬧、聚眾造勢,要挾政府和施工方,阻礙國家重點項目懷邵衡鐵路工程施工,以謀取不法利益,致使懷邵衡鐵路工程多次被迫停工,導致工程嚴重延期,造成了惡劣影響,破壞了社會秩序,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
法院審理后認為,以尹某銀等7名被告人組成的惡勢力團伙,采取滋擾、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破壞社會秩序,采取威脅、要挾手段,強行索要他人財物,實施敲詐勒索犯罪和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新聞發(fā)布會現(xiàn)場
該案宣判后,該院隨即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了2018年以來該院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開展情況。自中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部署開展以來,該院共審理涉黑涉惡犯罪案4件16人,審結4件16人,均認定構成黑惡勢力犯罪,16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七年不等,且均被判處實刑。
該院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tài)勢,層層壓實工作主體責任,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納入“一把手”工程,先后多次召開黨組會、領導小組會、調度推進會,集中學習專項斗爭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開展工作動員,協(xié)調人財物保障。堅持涉黑涉惡案件“從快從重”懲處原則,開通了涉黑涉惡案件綠色通道,凡是涉黑涉惡性質的案件,一律優(yōu)先立案、優(yōu)先審理、優(yōu)先判決,依法從快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堅持法定標準,堅持打準打狠,準確認定黑惡勢力,重拳出擊黑惡犯罪。組織大規(guī)模的“回頭看”,開展刑事案件涉黑惡線索摸排和法院內部涉黑惡“保護傘”線索摸排,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線索,發(fā)出司法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