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4月23日訊(通訊員 唐梅妍)為方便人民群眾訴訟,真正做到聽民聲、紓民憂、解民困,春耕時節(jié),洞口縣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主動走進田間地頭,進行實地查看,主持現場調解,努力化解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
事件起因為原告謝某與被告舒某系同組村民,原告謝某稱被告舒某挖毀自家田基,導致其土地面積不斷減少,且被告多次將其自留地種植的作物拔出,謝某訴至法院,請求舒某停止侵害、恢復原狀。
當天,該院法官帶著法官助理來到涉案地進行實地查看后了解到,該處空地系村里修路時被征用的土地,當初計劃征用4米,后因路邊硬化僅建用3米,路基兩邊還留有部分空間。原、被告所爭執(zhí)的土地就在這一米寬的空間之內,雙方家人因為該空地權屬多次發(fā)生糾紛,甚至發(fā)生肢體沖突,并多次訴諸法院。
掌握情況后,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來到村委會進行調解。村委會表示,該土地現已被征用,剩余空間適用“誰開墾誰耕種”原則,如若公路擴建,耕種人就應主動讓出。法官將村委會的意見告知了雙方,同時耐心細致地做雙方工作,釋之以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雙方情緒逐漸穩(wěn)定,并表示將理性對待、協(xié)商處置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