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法治中國,普法是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講話中提出法治中國的科學命題。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下面簡稱《意見》),明確了國家機關普法職責任務,堅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實踐相結合,堅持系統(tǒng)內普法和社會普法并重,奏響了普法工作社會共同參與的“大合唱”。
法治是政治文明發(fā)展到一定階段的標志,是人類智慧的結晶,隨著改革開放和現(xiàn)代化的縱深發(fā)展,民主和法律意識越來越深入人心。但就我國目前來說,民眾的整體法律素養(yǎng)還有待提高,為使國民確立先進的法治觀念,具備良好的法律素質和綜合的國民素質,構建與現(xiàn)代化發(fā)展相適應的法治環(huán)境,就需要加強法律知識的普及與教育。
《意見》的通過實施要求國家機關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就我們基層工作人員來說,我們有更多的機會和群眾面對面直接接觸,應該樹立普法的責任感,自覺站在普法的第一線。首先,要加強法律知識學習,提高法律修養(yǎng)。只有學好了法律理論,才能在實際運用中進行融會貫通,在普法時做到言之有物,深入淺出,使法律知識更易被民眾接受。其次,要創(chuàng)新普法工作形式。一直以來,基層的普法工作主要采取的是發(fā)放資料、張貼標語、廣播宣傳等方式進行,這些普法方式雖說可取得一定成效,但受眾范圍相對較窄。隨著互聯(lián)網(wǎng)的普及,智能終端的運用和推廣,可通過建立微信群、QQ群,開發(fā)普法APP等平臺來進行普法教育工作,吸納更多受眾。再次,要將普法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普法不僅是為了讓民眾學法懂法,更重要的是讓民眾守法用法。作為基層干部,可以將普法與工作實踐結合起來,據(jù)事說法,據(jù)理說法,讓法律知識“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成為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另外,要樹立“以普法為榮”的責任感。列夫·托爾斯泰曾說,一個人若是沒有熱情,他將一事無成,而熱情的基點正是責任心。普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做好普法工作,需要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舍我其誰的擔當。
法治宣傳是建設法治國家的基礎性工作,我們要緊跟時代的步伐,以時代需要為目標,牢固樹立學法普法意識,在全民學法、全民普法的法治建設“大合唱”中發(fā)出屬于自己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