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訊(通訊員 孫曉蘭)一般人認為:“出千”這種事大概也就是電影中才有的情節(jié)。殊不知,犯罪嫌疑人肖某、陳某、唐某就在現實生活中演繹了一回“出千”戲碼,三人合謀設賭局,利用千術詐騙他人錢財。6月10日,三人因涉嫌詐騙罪被大祥檢察院予以批捕。
唐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肖某,其目睹了肖某熟練控制發(fā)牌的手法后,遂和肖某商議結伙以打牌賭博為由通過出老千的方式贏取他人錢財。之后,唐某要其朋友陳某去物色被騙對象,并約定贏到錢后三人平分。3月26日,受害人李某如約來到三人所開的賓館房間內,四人用撲克牌采取“斗牛”的方式進行賭博,根據事前的分工,肖某利用坐莊的機會通過出千的手法控制桌面上各人手中所抓的撲克牌,陳某、唐某則配合陪賭,當晚就贏取了李某5.8萬元。27日,李某因輸得不甘心,再次來到賓館,與肖某三人繼續(xù)進行“斗牛”賭博,被查房的公安民警當場抓獲,并從床底、桌面上及四人身上搜出賭資7萬余元。
大祥檢察院審理此案,發(fā)現:該案雖然是賭博方式,但賭博具有隨機偶然性,輸贏結果難以預測,該案中三犯罪嫌疑人通過肖某控制所發(fā)的撲克牌,實際上已經控制了輸贏結果,且三人在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實質上是以賭博之名行詐騙之實,故以詐騙罪對肖某三人予以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