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通行區(qū)域示意圖。
邵陽新聞網12月9日訊(記者 晏彬彬 通訊員 羅偉洪 伍先安)12月6日下午,邵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舉行邵陽市交通頑瘴痼疾暨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新聞媒體通氣會,解讀了邵陽市城區(qū)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介紹了邵陽市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相關程序。
通氣會現場。
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是省委、省政府的統一行動,11月22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fā)了《全省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方案及任務清單》。隨后,市交警支隊按照省、市要求,充分結合邵陽市城區(qū)交通實際,啟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專項整治,通過聯合相關部門,依法對城區(qū)非法生產、銷售、改(拼)裝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無牌無證、違法載人、從事非法營運、逆向行駛、闖紅燈、闖禁區(qū)、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隨意停放、非法加裝晴雨傘及防風棉等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整治。
網友代表現場提問。
在城區(qū)交通頑瘴痼疾整治行動中,電動車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尤為突出,為加強這類車輛源頭管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根據《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規(guī)定》《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工作規(guī)范》等相關工作要求,決定在近期對我市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管理。按照 2018年5月1日國家正式頒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千米/小時、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千克、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不超過48V。
電動自行車上牌,實行“三免”,即免費登記上牌、免行駛證、免年檢。對符合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并經國家強制CCC認證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注冊登記,核發(fā)綠顏色的正式號牌,正式號牌有效期為五年,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算。車輛所有人可在有效期滿前90日內申請延長有效期,每次延期時間為一年,逾期不申請延期的視為自動注銷登記。對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不符合國標電動自行車的設置過度期制度,車主須申請臨時登記上牌,公安交警部門為其核發(fā)黃顏色的臨時號牌,該號牌有效期為三年,不能延期。有效期終止的,不能繼續(xù)上道路行駛。根據《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條申請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車輛所有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車輛銷售發(fā)票、產品合格證、國家強制CCC認證證書”等相關資料。
會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現場解答媒體記者與網民代表提問,詳細闡明了城區(qū)單循環(huán)區(qū)域電動自行車可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借助公交車車道通行,電動自動車要在設置非機動車專用車道內通行、電動車在沒有專用非機動車道路段要靠道路右側通行、廣大群眾要購買符合新國標電動車自行車等相關問題。
會上通報了邵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加強電動車管理的通告,該通告明文規(guī)定:根據國家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技術條件和標準,屬電動摩托車(含輕便)的,按機動車管理,禁止在市城區(qū)“限摩限電”區(qū)域內道路上通行。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的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禁止上道路行駛。
附:邵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加強電動車管理的通告